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二十八项(县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二十八项(县第八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巩固提升,2022年一季度庆阳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国倒数第20位。

整改目标:坚持“减污、扩容”措施并举,进一步巩固改善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2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

一是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2022年马莲河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对县域内四郎河、嘉峪河、支党河等主要河流流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国控断面每月采样1次,罗川和张家堡国控断面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对县级饮用水源地庵里水库进行每季度采样3次、乡镇饮用水源地嘉峪川水库、红土窑水库及东庄水源地每年采样1次,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和地下水Ⅲ类标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站全部建成投用,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了城乡污水直排问题,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二是持续推进四郎河、嘉峪河、支党河水质改善工作。加大了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污水排放管控,努力减少入河排污量,有效防范了水环境风险。

三是对四郎河、嘉峪河和支党河沿线的入河排水沟、沿线废水排放口等开展了全面环境排查督察整治,经排查,各入河排水沟沟道环境整洁,生态环境良好,未发现污染源和非法排污口。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现已达到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121014

联系地址:正宁县西大街5号

                     正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审核: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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