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庆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庆市监联办发〔2026〕1号)安排,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正宁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印发你们,请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信用支撑。2026年全县将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将“双随机”抽查作为政府部门规范执法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将部门联合抽查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点任务,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正宁县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计划执行中对于“双随机”监管事项要应列尽列、应查尽查,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同时,可以结合本级、本部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年度重点任务、热点工作、监管对象重叠情况和“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情况,对年度抽查计划进行补充完善,监管对象重叠的应当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能联尽联”的原则发起部门联合抽查,确保本级、本部门“双随机”监管事项全覆盖,避免多头检查、执法扰企、增加基层负担和干扰监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信用风险分类应用。坚持以信用风险分类信息为依托,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在随机抽查工作中全面有效实施差异化监管。各相关部门在制定抽查任务时,务必在“信用风险分类”中勾选“是”,系统将自动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低的监管对象,相应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随机抽查从“无差别”向“精准化”转变,实现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提高随机抽查的靶向性和针对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各相关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
(三)抓好年度抽查计划任务落实。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各项联合抽查计划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事前沟通协调,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未实地检查,切实落实“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工作要求。计划制定发布后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除个别季节、时限因素限制不能提前开展的计划任务之外,其余联合抽查任务应及时开展,确保10月底前年度抽查计划和各有关部门增补计划基本执行完毕,11月底前计划任务完成率、检查结果录入率、可用“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移动端应用率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均达到10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完成。二是要认真做好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各部门要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抽查检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准确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充分运用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工具,实现“指尖管”“掌上查”,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置;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将案源信息线索转交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确保准确无误,检查结果一经公示不允许修改。
三、工作要求
(一)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年度抽查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需要增补联合抽查计划的,须在制定发布计划前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抽查检查工作执行情况,尤其是执法检查和后续处理衔接,要及时收集已开展任务的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有关文件资料,每月26日前以扫描件形式报送当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理情况(包括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各类文书资料)。
(二)各有关部门要对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的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定期查看、更新监管事项清单,确保及时全量认领,纳入双随机事项库,所有适用“双随机”监管方式的事项均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要结合抽查检查行业领域监管对象情况科学确定计划执行层级和抽查任务安排,避免市、县对同一对象的同类事项重复抽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定期通报晾晒全县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查进度、促落实,并适时组织开展推进情况督查。
(三)各牵头部门应尽快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认领和制定抽查任务,按照计划时间开展抽查检查,所有年度计划和增补计划应于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请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专人常态化负责,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年度抽查任务。
附件:1.正宁县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汇总表.pdf
正宁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6年4月3日
(审核:王迎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