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函〔2021〕39号)《甘肃省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1〕44号)《正宁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正政办发〔2021〕75号)等文件要求,全县9个有确权任务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乡村两级采用资料分析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021年实施的帮扶项目全面开展了调查和审核。现将调查登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天,自2022年8月21日至2022年9月4日结束。公告期限内,若有异议,请与相关资产管理部门联系,资产管理部门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处理结果以文件形式告知异议方。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异议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并将重新审核公告。
监督电话:0934-6121014
(审核:刘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