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暨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登记行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和采纳社会各界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意见和建议,正宁县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人数及范围

公开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5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团体代表、企业和社区群众代表中聘请。

二、聘请条件

公开聘请行风监督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善于联系群众,敢于反映不动产登记工作真实情况。

(三)关心和支持正宁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积极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建言献策,愿意为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四)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三、工作性质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工作属义务兼职性质,被选聘的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工作关系、工资福利和待遇等由其所在单位、企业、村组负责。聘方每年根据行风监督员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评优选先活动,对优秀行风监督员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职责

(一)对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议,客观反映群众对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及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关注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评价,监督并如实反映登记中心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参与讨论、研究和宣传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政策文件、制度机制等,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体验不动产登记流程,对办理业务的环节、时限等进行评价,对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登记问题进行反映,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堵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

五、聘用期限

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期满未续聘或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自行取消其资格。

六、聘请流程

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到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正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并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待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择优确定为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人选并公示。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5日

联系方式:0934—6121009

特此公告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5日

 (审核: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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