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对煤电安置小区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正宁县周家镇南街东侧。

二、规划条件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2.8亩(其中住宅用地25.29亩,代征道路面积为2.9亩;商业用地3.65亩,代征道路面积为0.96亩)。容积率住宅≥1,≤1.9,商业≤4.0 ;建筑密度住宅≤28%,商业≤40% ;建筑限高住宅36米,商业40米;绿地率住宅≥30%,商业≥20%。

三、规划方案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2.8亩(其中住宅用地25.29亩,代征道路面积为2.9亩;商业用地3.65亩,代征道路面积为0.96亩)。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415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53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1.居住地块总建筑面积为32034平方米,1-6#住宅楼6幢面积为31010平方米,总高度均为27米,层数为9层。1-3#商业网点总面积1024平方米(含1-4#住宅楼西单元1层西户391平方米),其中1#商业网点1层,面积221平方米,高度为8.5米;2#商业网点1层,面积206平方米,高度为4.5米;3#商业网点1层,面积206平方米,高度为4.5米。2.商业地块新建宾馆1幢,总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总高度40米,层数为9层。核定容积率住宅地块1.899,商业地块3.49;建筑密度住宅地块24.56%,商业地块39.99%;建筑高度最高40m,绿地率住宅地块30%,商业地块20%。

四、总平图

煤电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总平图.pdf

煤电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批前公示煤电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pdf

现公开征求周围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4—6121009

受理部门:山河镇南街10号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正宁记忆用户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正宁记忆或原作者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政务公告

正宁县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2026-2-15 20:03:54

政务公告

正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2026-2-15 20:03:55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今日签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