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

2025年4月10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的税率进一步提高至125%。美方对华加征畸高关税,严重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也违背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常识,完全是单边霸凌胁迫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2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高至125%。鉴于在目前关税水平下,美国输华商品已无市场接受可能性,如果美方后续对中国输美商品继续加征关税,中方将不予理会。

二、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网站截图。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正宁记忆用户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正宁记忆或原作者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热点资讯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午9时开幕

2026-3-19 6:29:31

热点资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方在世贸组织追加起诉美进一步提高对华关税措施答记者问

2026-3-19 6:29:36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今日签到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