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正宁苹果产业健康发展,我县已启动了“正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正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正宁县果业发展中心注册“正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制定《正宁县果业发展中心“正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承担“正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后的管理、监督等具体事项。
正宁县果业发展中心具备相应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能够按照《正宁县果业发展中心“正宁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独立完成“正宁苹果”的品质监督检测。
正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